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的纪律检查机构,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整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3.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始终保持惩治学校腐败高压态势,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全面净化学校政治生态。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
4.负责受理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负责审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线索,受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及程序,负责对党内违纪案件进行纪律审查,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5.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本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对本校非市管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调查中发现或其他途径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报市监委研究处置。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6.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本校非市管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7.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
8.协同组织部门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意见。
9.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