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提高我校教师综合素养,进而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综合素养提升计划(2022年)》,现将教师师德涵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心理健康线上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二、学习形式
依托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高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开展线上学习。
三、学习对象
1.在编教职工;
2.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含专业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政策法规等,其中师德涵养26学时、教育教学能力50学时,教师心理健康4学时,具体参见《2022年教师综合素养提升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平台网络学习课表》(附件1)。
教师岗位教职工学习师德涵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师心理健康三部分;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仅学习师德涵养和教师心理健康两部分。
五、学习方式
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hljgszx.hrbnu.edu.cn/点击“高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进入学习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在线学习。
注:上一期学习各位老师已经注册过学习平台,老师们可以继续使用账号密码,如果密码忘记无法登陆,可以参照附件2重新注册,务必牢记密码。
六、管理考核
教职工在线学习情况将列为教职工年度述学情况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通报。年底,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统计教职工在线学习情况报人事处汇总。
学时任务完成情况与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相挂钩,无故不参加培训、达不到学时任务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七、注意事项
1.教职工须强化政治意识和学员意识,主动上线学习,认真按照组织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2.各单位做好部门教职工学习的督促、检查工作,教职工做好学习过程数据的留存,人事处不定期进行学习情况抽查。
3.教职工不得找人代学,一经发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4.本轮学习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教职工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及进度。
5.请各部门指派一名教师,负责本部门线上学习联络工作,该教师加入 “教师综合素养提升线上学习联络群”(附件3)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00520
附件:
人事处
2022年6月1日